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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走进高校”黑龙江省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

时间:2019-11-20 16:15 作者: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落实龙江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加强我省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不断提高全省立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专家型、复合型的立法人才。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办,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协办,黑龙江大学承办的第六期“走进高校”黑龙江省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于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在黑龙江大学成功举办。

此次培训班得到了黑龙江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同志针对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来自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市(地区)人大常委会(工委)、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的部分领导同志和省政府、省监察委等相关部门立法工作的人员共计13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本次培训还全程邀请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

10月28日,培训班开班仪式在黑龙江大学主楼一楼报告厅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刚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我校党委书记王永清同志代表学校致欢迎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时鹏远主持开班式。

李显刚同志在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生态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有序展开。一是要深刻认识新时代特征内涵,深刻把握地方立法工作的新需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自觉结合地方实际,把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上来谋划、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省委决策部署中来推进;二是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新格局,聚焦重要领域立法的新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地方人大立法发挥主导作用的新部署,在选题、起草、审议三大环节中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三是要适应新任务新要求,提升立法工作人员新能力,加强政治理论、法律和重点领域知识学习,强化立法实践,提升立法中的政治站位,提高立法研究能力,增强工作创新能力,把我省立法工作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四是要把学习培训的成果尽快转化为从事立法工作的实际本领,为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立高质量的法、立好用管用的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王永清书记在致辞中向与会领导和学员介绍了我校的历史沿革、基本办学情况、继续教育开展情况和法学学科的发展建设现状。他强调,举办本次培训班是我校发挥办学优势、服务法治龙江建设的具体行动。在学习培训期间,学校将以最真诚的心情,最热情的态度,最周到的服务,全力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同时也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学学科的平台、资源和人才优势,结合法治龙江建设实际需求,积极建言献策,强化智力支撑,培养高水平法律人才,为我省立法工作发展助力。

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一些体会》为题,为学员授课。他从“我们为什么要选择法治道路”、“选择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怎样把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三个方面,与学员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我校党委书记王永清、副校长董玉庭同学员们一道听取了讲座,并于会后陪同徐显明副会长一行参观了学校校史馆。

在培训期间,清华大学吴大辉教授、吉林大学李海平教授、黑龙江大学杨震教授等10余名国内著名专家分别为学员授课。学员们还赶赴侵华日军731部队罪证陈列馆进行了现场教学活动。

本次培训班有效丰富了学员们的知识结构,提升了我省立法工作者综合素能,是我校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法治工作部署做出扎实努力,取得了既定成果,受到了主办单位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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