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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体系 强国筑梦——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成人函授招生宣传资料)

时间:2022-04-20 09:46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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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学院简介

02 专业介绍

03 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要求

04 毕业前景及就业方向

05 学院特色(职业技能培训)

06 报名咨询方式

……………………………………………………………………………

01 学院简介: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其前身系创建于1981年,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法学专业已经跻身全国法学专业前列。在教育部第四次全国学科评估中,黑龙江大学法学学科评估结论为B档。2012年获国家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02 专业介绍

02-1法学(专升本)

1、培养目标

法学人才培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塑造。法学专业特色鲜明、基础扎实,多年来结合社会发展现实优势,培养了法学专项和法律服务各种类型法律人才。法学专业育人模式紧跟学术和实践前沿,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现代法治人才。

2、培养要求

本专业采用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法学基础理论和实践教学,注重对学生法律理念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以及法律实务能力的训练。学生应在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达到以下的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牢固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熟悉法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前沿及发展动态,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2)能力要求: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就业创业实践的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和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3)素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3、学制 2.5年

4、课程设置

(1)公共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

(2)专业课: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婚姻家庭法、法律文书、房地产法等。

02-2法学(高起本)

1、培养目标

法学人才培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塑造。法学专业特色鲜明、基础扎实,多年来结合社会发展现实优势,培养了法学专项和法律服务各种类型法律人才。法学专业育人模式紧跟学术和实践前沿,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现代法治人才。

2、培养要求

本专业采用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法学基础理论和实践教学,注重对学生法律理念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以及法律实务能力的训练。学生应在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达到以下的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牢固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熟悉法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法学理论与实践的前沿及发展动态,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2)能力要求: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就业创业实践的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和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3)素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3、学制 5年

4、课程设置

(1)公共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

(2)主要专业课: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婚姻家庭法、法律文书、房地产法、商法、证据学、犯罪学、国家赔偿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等。

03 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要求

1、毕业要求:修满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2、学位授予要求:符合毕业条件;毕业论文(设计)达到80分;并通过学位外国语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PETS)三级及以上等级的考试笔试成绩合格;通过学位专业课程考试。

04 毕业前景及就业方向

培养法学基础扎实,人文素养深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治实践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

05 学院特色

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专业建设取得丰硕成果:面前已经获得本科教学工程18项。黑龙江大学法学学科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资源优良实力雄厚的法学专业,并获批首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学科获批省建一流学科;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律史为校级重点学科。学科拥有我省唯一入选的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拥有法学理论与法治发展、民商法学两个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有黑龙江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廉政研究中心 4 个省级共建研究基地,设有俄罗斯法研究中心等特色研究机构;与黑龙江省司法厅共建东北亚仲裁学院。

06 报名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51-86608121

咨询老师: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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