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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时间:2024-04-17 08:09 作者: 点击:

 

 根据《黑龙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继续教育学院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进行学籍清理。谷长玲等121名学生已超过修业年限且未完成学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谷长玲等121名学生作出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17日—4月23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地址: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09室,联系电话:0451-86608203。

附件:学生名单

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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