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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2025年下半年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27 16:10 作者: 点击:

各新闻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新出发〔2022〕8号)、《关于开展报刊出版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黑新出发〔2024〕57号)、《关于开展全省广电行业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黑广电人函〔2025〕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全省2025年下半年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或有培训需求的其他人员。

二、培训时间

(一)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2025年9月10日-9月12日,共计2.5天。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学员及时参加面授培训。如有需求将增开面授培训班次。

(二)后续班次根据培训需求将及时公布,动态信息敬请关注“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三、培训地点

黑龙江大学。

四、培训内容

内容覆盖政治理论与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新闻编辑实务与创新、新闻采编与写作技巧、媒介融合与新闻传播、媒体品牌推广与文化交流、广播节目制作与策划、全媒体前沿技术与应用、媒体经营与管理、融媒体环境下新闻报道的编辑策划、摄影摄制、网络舆情危机应对以及新闻行业发展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相关课程内容。

五、报名方式

(一)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报名,报名时间截至9月7日17时。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报名二维码

报名成功后,请扫码加入培训群

(二)请各单位指派一位同志负责本次培训工作,填写《2025年下半年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报名表》(见附件)。

六、缴费及发票

(一)缴费标准

面授培训(20学时):培训费600元/人·期(包含讲课费、场租费、资料费、午餐费),其他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

1.个人缴费: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缴费(注:9月2日起可缴费)。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缴费二维码

2.集体缴费:请按照收款单位信息汇款。汇款后,将缴费凭证(扫描件)、报名表(电子版)及报名表扫描件(加盖公章)一并发送至邮箱:103048765@qq.com

3.收款单位信息

账户名称:黑龙江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

帐 号:3500 0421 0900 8801 786

(三)发票要求

本次培训由黑龙江大学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请务必正确填写报名表中的发票开票信息,以免造成开具的发票无法报销。

温馨提示:黑龙江大学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培训费,培训费直接交至学校收款账户,请在办理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信息,并备注好“单位名称+参训人数”。

七、证书颁发

参加面授培训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由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记载有学时记录的结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18946093588(微信同号)

蔡老师18846091806(微信同号)

办公电话:0451-86608532

邮 箱:103048765@qq.com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C区26号楼111办公室)

附件:2025年下半年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报名表

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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