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或个人,以“黑龙江大学”或“黑龙江大学某机构”或“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某教师”的名义,违规发布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等虚假招生宣传信息。此类行为严重影响了我校的形象和声誉,也给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公众造成一定的误导和困扰。为保护广大社会群众及学习者的利益,维护我校的办学形象和声誉,确保我校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等招生工作的正常开展,特作如下声明:
一、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我校是黑龙江省首批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院校。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我校开展的成人高等教育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考生需要通过成人高考进入我校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招生简章中有明确的招生专业、招生条件及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直接报名,各类收费均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全额上缴黑龙江大学银行账号。我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和代收学费。所有转入非黑龙江大学官方账户的费用,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我校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规范。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勿信“快速获取黑龙江大学本科学历”“交费包录取”“无需上课”“无需考试”“包毕业”“1.5年毕业”“分期付款”等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五、对于任何未经我校授权,冒用“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某机构”“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及招生咨询方式
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

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jxjy.hlju.edu.cn/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09361
自学考试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08451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C区26栋。
特此声明。
黑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9日